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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注册流程(稀土)
文章来源: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发布时间:2023-11-07

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自2023年10月31日起,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原油、铁矿石、铜精矿、钾肥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稀土纳入《实行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进口、出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有关进出口信息报告义务。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受商务部委托负责上述5类能源资源产品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一、商品范围

稀土,具体商品税则号见下表所示。 

1

稀土

2530902000

其他稀土金属矿

2612200000

钍矿砂及其精矿

2805301100

钕(未相互混合或相互熔合)

2805301200

镝(未相互混合或相互熔合)

2805301300

铽(未相互混合或相互熔合)

2805301400

镧(未相互混合或相互熔合)

2805301510*

颗粒在500 微米以下的铈及其合金(含量在97%及以上,不论球形、椭球体、雾化、片状、研碎金属燃料;未相互混合或相互熔合)

2805301590

其他金属铈(未相互混合或相互熔合)

2805301600

金属镨(未相互混合或相互熔合)

2805301700

金属钇(未相互混合或相互熔合)

2805301800

金属钪(未相互混合或相互熔合)

2805301900

其他稀土金属

2805302100

其他电池级的稀土金属、钪及钇

2805302900

其他稀土金属、钪及钇

2846101000

氧化铈

2846102000

氢氧化铈

2846103000

碳酸铈

2846109010

氰化铈

2846109090

铈的其他化合物

2846901100

氧化钇

2846901200

氧化镧

2846901300

氧化钕

2846901400

氧化铕

2846901500

氧化镝

2846901600

氧化铽

2846901700

氧化镨

2846901800

氧化镥

2846901920

氧化铒

2846901930

氧化钆

2846901940

氧化钐

2846901970

氧化镱

2846901980

氧化钪

2846901991

灯用红粉

2846901992

按重量计中重稀土总含量在30%及以上的其他氧化稀土(灯用红粉、氧化铈除外)

2846901999

其他氧化稀土(灯用红粉、氧化铈除外)

2846902100

氯化铽

2846902200

氯化镝

2846902300

氯化镧

2846902400

氯化钕

2846902500

氯化镨

2846902600

氯化钇

2846902800

混合氯化稀土

2846902900

其他未混合氯化稀土

2846903100

氟化铽

2846903200

氟化镝

2846903300

氟化镧

2846903400

氟化钕

2846903500

氟化镨

2846903600

氟化钇

2846903900

其他氟化稀土

2846904100

碳酸镧

2846904200

碳酸铽

2846904300

碳酸镝

2846904400

碳酸钕

2846904500

碳酸镨

2846904600

碳酸钇

2846904810

按重量计中重稀土总含量在30%及以上的混合碳酸稀土

2846904890

其他混合碳酸稀土

2846904900

其他未混合碳酸稀土

2846909100

镧的其他化合物

2846909200

钕的其他化合物

2846909300

铽的其他化合物

2846909400

镝的其他化合物

2846909500

镨的其他化合物

2846909690

钇的其他化合物(LED 用荧光粉除外)

2846909910

按重量计中重稀土总含量在30%及以上的稀土金属、钪的其他化合物(LED 用荧光粉、铈的化

合物除外)

2846909990

其他稀土金属、钪的其他化合物(LED 用荧光粉、铈的化合物除外)

7202991100

钕铁硼合金速凝永磁片

7202991200

钕铁硼合金磁粉

7202991900

其他钕铁硼合金

7202999110

按重量计中重稀土元素总含量在30%及以上的铁合金(按重量计稀土元素总含量在10%以上)

7202999191

按重量计稀土元素总含量在10%以上的稀土硅铁合金

7202999199

其他按重量计稀土元素总含量在10%以上的铁合金

二、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注册流程

1.请将上述两项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依次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不接收网盘和压缩包形式)添加为邮件附件1,文件大小请尽量控制在10M以内。

2.请将上述第一项《企业信息登记表》填写后以word文档(.doc/.docx)格式保存(无需签字加盖公章)添加为邮件附件2。

3.请将包含以上两个邮箱附件(附件1和附件2)的邮件发送至五矿商会稀土负责人邮箱(请同时发送给fengyg@cccmc.org.cn和zypxitong@cccmc.org.cn) 邮件标题应为“企业名称-稀土注册材料”形式,并按邮件一般格式填写正文部分。

4.五矿商会相关商品负责人收到材料后,将根据材料情况,通过回复企业信息登记表中填报人(作为贵司联系人)邮箱通知注册结果,或告知企业补全、修改相关信息。企业注册资料符合要求后,将发送注册成功邮件,告知企业监测系统登录账号、密码及电子版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二)。

联系电话:010-85692819

联系传真:010-65882817

联系人:刘雨薇

                    电子邮箱:liuyw@cccmc.org.cn

             冯运光

            电子邮件:fengyg@cccmc.org.cn; zypxitong@cccmc.org.cn